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
防雷檢測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二次)
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擬對防雷檢測項目進行采購,歡迎有相關生產(chǎn)、安裝、技術開發(fā)調試經(jīng)驗的單位前來參與本項目報價。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防雷檢測項目
1.2 項目地點: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及其它指定地點
1.3 資金來源:國有企業(yè)自籌資金
1.4 項目簡介:防雷檢測項目是我司每年必須完成的周期性工作,也是自然災害防范的重要工作。依照防雷裝置檢測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廈門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福建省氣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要求對我司廠房及配套設施防雷裝置年度檢測。
1.5 服務周期:合同簽訂后,接到我方允許進場施工起10天內(nèi)完成第一次全面檢測。六個月后完成第二次二類場所檢測。
2報價方資格要求
*2.1響應談判文件、參加報價競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廈門地區(qū)的企業(yè)負責人,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2提供自2019年4月1日起三項以上福建省內(nèi)發(fā)電企業(yè)檢測業(yè)績,提供業(yè)績合同復印件(需注明合同簽訂時間),并加蓋公章。
*2.3報價方若為法定代表人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4報價方若為授權代理人,須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并蓋公章。
3報價截止時間
3.1 報價文件須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之前提交到廈門市同安區(qū) 美禾三路399號,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1樓104技術與設備管理部。
3.2 采購方有權拒絕接受遲到的報價文件。
3.3 報價文件需蓋單位公章,所有報價文件裝入密封袋密封后都必須在封口處加蓋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確標明報價項目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同時加蓋公章,否則視為無效標。
4談判時間和地點
4.1 采購方將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在廈門市同安區(qū)美禾三路399號,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一樓106會議室談判。
4.2 談判時歡迎所有報價方參加談判會議,報價方代表應簽名以證明其出席談判會議,談判代表須出具身份證原件。報價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談判會議或談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證原件的,視為默認談判結果。
5、談判規(guī)則:
5.1、談判小組對報價方進行資格性和符合性審查,報價方不符合資格性及符合性條款和“*”條款要求,視為無效響應報價文件;
5.2、談判小組在對報價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報價方對報價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nèi)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報價方需作出澄清、說明或者更正。符合實質性響應要求的報價方進入談判程序。
5.3、談判小組從和通過資格和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最低的前三位報價方進行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報價方分別進行談判,談判順序采用隨機抽取的方法確認。
5.4、談判小組對采購文件和報價文件提出重點的談判內(nèi)容,根據(jù)采購文件及有關規(guī)定,與已遞送報價文件的各報價方進行一輪談判。投標報價方未到現(xiàn)場,視為維持談判文件和報價價格不變。
5.5、除非采購文件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有實質性變動的,否則后一次的報價不得高于前一次的報價,若有出現(xiàn)該情況的,則后一次的報價無效,以前一次的報價為準。
5.6、響應報價方代表參加談判并簽署報價文件,談判時應出示身份證原件。
5.7、在談判活動中,有關人員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價格和其它信息給其他報價方。
5.8、通過資格和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未超過項目限高價的響應報價方在3家及以上的,則按照“評審原則”確定成交候選單位;通過資格和符合性審查且報價未超過項目限高價的響應報價方不足3家但在1家及以上的,如本項目已經(jīng)過再次公告或邀請,則按照“評審原則”確定成交候選單位,否則本次采購活動終止,采購方將重新發(fā)布采購公告。
*6、該項目總價最高限價:¥25000.00元(含3%稅率增值稅專票),報價超過限高價視為無效標。
本次談判采用經(jīng)評審合格最低價成交法。通過資格審查,符合談判采購文件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廈門同集熱電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附件:競爭性談判文件